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创计划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大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师生共创”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条 学校成立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团委、学生处和72886必赢欢迎光临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72886必赢欢迎光临,具体负责大创计划的组织协调、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成果鉴定等日常工作。
各学院要积极推动大创计划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大创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协助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大创计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大学生开展思路新颖、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分为创新重点项目和创新一般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五条 大创计划项目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包括理论研究、技术研究,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鼓励面向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主要包括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创业应用价值的项目。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路新颖,难易适度,创新性强,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创计划申报立项。
第六条 大创计划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资助的程序进行。
1.学生申报。凡学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限1人;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由成员稳定的3-5人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每位成员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团队应配备一名学术造诣高、有创新经验或成果、热心创新创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名教师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指导;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项目团队成员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校每年4月集中受理大创计划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创计划进行初审评选和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择优限额推荐到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院也可从符合申报条件的开放实验室项目中择优推荐。
3.评审立项。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大创计划进行评审并进行校级立项,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申报团队同时须报名参加当年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创计划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获得立项的项目可由各学院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第七条 学校从获得校级立项的创新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择优推荐至河南省教育厅,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遴选。
第八条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已立项的项目应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项目,由负责人申请、学院报告、学校审核,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大创计划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加强与导师和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并组织好相关报告撰写工作。学校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72886必赢欢迎光临、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创客空间、实验室应对参加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场地、实验设备等条件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指导老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实验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第十条 过程检查。学校和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季度进展情况、中期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等。同时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 (网址http://dcjh.haedu.cn)提交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对工作不力和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应及时给出整改建议。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能达到要求的项目,学校可终止项目研究和资助,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一条 项目信息变更。项目信息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继续研究项目,或指导教师因故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意见,经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项目进展到中期之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任何信息。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学校每年列支大创计划专项经费40万元,由72886必赢欢迎光临统一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大创计划的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师生培训、指导老师奖励、参加会议和交流、参加相关比赛等支出。年度经费结余资金转入下年,统筹安排用于后续大创计划的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资助额度。学校每年遴选20项校级大创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00元;对获得省级立项的大创计划,增加资金支持,累计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立项的大创计划,增加资金支持,累计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大创计划的资助经费按年度实行一次核定、分次报销。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额度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50%,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剩余资助经费。
第十四条 项目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大创计划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项目资助经费开支范围按照项目预算计划执行,主要用于实验消耗、样品测试、实物制作材料费、论文版面费、资料费、文本打印费以及相关调研差旅等,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和与本项目实验研究无关的支出。指导老师不得挪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五条 项目资助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为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老师签字、院部负责人审核、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负责人审批后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其他大创计划经费支出由72886必赢欢迎光临审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大创计划负责人负责本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立项后无故不开展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者,学校将停拨资助经费;情况严重者,学校将追回所拨经费并追究相关责任。大创计划报销经费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表,以确保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其他未获得校级立项的大创项目可由各学院设立院级培育项目并给与适当资助,鼓励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第五章 结项验收
第十八条 所有项目均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项验收。
第十九条 结项要求。
1.国家级项目至少发表2篇CN期刊论文,省级项目至少发表1篇CN期刊论文;
2.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并提供1个以上下列研究成果:实物成果、专利、获奖、模型、软件、设计图纸等;
3.创业训练项目还需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4、创业实践项目还应提供开发出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
5.所有成果必须包含参与大创计划的学生姓名。所有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必须标注大创计划名称和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可。
第二十条 提交验收材料。大创计划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 (网址http://dcjh.haedu.cn)提交结题材料,同时需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前五项需装订成册(一式2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见附件5);
2.《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
3.研究报告;
4.项目取得的成果(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实物提供照片;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等);
5.其他成果材料;
6.《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创计划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 。
第二十一条 学校验收。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创计划的结项工作,组织4-5名有关专家对大创计划进行结项评审。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
1.结项验收资料、数据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
2.未完成预期成果的;
3.擅自改变原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 结论评定。结项专家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结果评定,优秀率不超过学校当年结项项目总数的30%。验收合格的项目,经学校公示后,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验收不通过项目,由各学院写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结项审核。河南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结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发文公布审核结果,并发放结项证书。学校对校级大创计划发文公布审核结果,并发放结项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成果管理。
1.成果归属。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创计划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应注明“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属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资料存档。大创计划相关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经费使用记录、结项验收报告、研究论文、专利授权证书、样品、计算机程序、设计文件等。以上材料由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原件一套,项目所在学院保存副本(或复印件)一套。实物性成果由项目所在学院保存。归档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学校适时将研究成果汇编,并在校内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
第二十五条 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财产巨大损失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者,一经查实,学校将终止项目运行并取消其再次申报大创计划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的大创计划,学生可取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学分认定标准参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执行,中途退出项目的学生不记学分。为表彰指导教师在大创计划实施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参照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予以教学成果奖励(见表1),奖励费用从大创计划专项经费支出;对指导教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按照学校人事处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奖励学时数/项 |
50 |
30 |
20 |
表 1 大创计划教学成果奖励量化指标
第二十七条 结项验收为“优秀”等次的项目,学校推荐申报“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省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学校对组织得力、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在大创计划实施中,凡是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均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72886必赢欢迎光临负责解释。
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