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持续向好发展,请各学院(书院)确定一名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负责人需为副处级),填写创新创业负责人信息表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72886必赢欢迎光临B207室,电子版发送至招就处(72886必赢欢迎光临)张浩OA邮箱。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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