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同时为我校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优秀项目,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2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宣传、评审及推荐工作。副校长赵金安任组委会主任,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校团委、工程训练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教授、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对参赛项目指导和评审工作。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学、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5.参赛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创新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等,获2021年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本届大赛申报。
四、赛道类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具体参赛条件
(1)本科生创意组
a.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c.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a.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b.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a.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b.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a.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b.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本赛道由教育部大赛组委会面向企业征集命题,由参赛团队提交命题对策。
1、 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 2017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2、赛道安排
(1)大赛组委会对企业征集命题后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5 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
(2)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报名,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3)本赛道的初赛复赛环节、评审方式等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发动、院赛、校赛复赛、校赛决赛四个阶段
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2年4月-5月)
各学院应针对本届大赛成立组委会、评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充分挖掘校友资源,精心准备,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各学院对本学院创新创业相关优秀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同时对毕业5年内(2017之后毕业)成功创业的校友进行联系、动员,对照“互联网+”大赛参赛条件,积极组织团队进行网上报名。各学院网上报名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报名及择优推荐项目数量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院赛选拔上报(2022年4月15-5月8日)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参赛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格式要求及内容模板可参考附件2、附件3。
参赛团队根据大赛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项目负责人填写《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各学院举行院级选拔赛,按择优推荐项目数量指标择优推荐(附件1,择优推荐人数根据2021年各学院网上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并根据评审名次排序填写《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附件5),于5月9日前将附件4和《创业计划书》、附件5纸质版各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西校区72886必赢欢迎光临B207(其中附件4和《创业计划书》装订在一起),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不接收单个参赛团队提交)。
(三)校赛复赛(2022年5月18日前)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后对入围项目进行培训后再进行复赛评审(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公布入围校赛决赛团队名单。
(四)校赛决赛(2022年6月3日前)
决赛采取路演答辩形式。参赛团队主讲人讲解商业计划PPT(5分钟,包括视频展示1分钟),评委提问、点评、打分(5分钟)。入围决赛团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学校相关激励政策
校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并根据学院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省级及以上获奖团队参照《72886必赢欢迎光临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河工院双创〔2022〕39号)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定、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互联网+”创业大赛指导老师的政策支持》(附件6)。
根据《72886必赢欢迎光临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河工院教【2019】2014)的相关规定,学生参加比赛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七、工作要求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是一项全校性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各学院对大赛组织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赛事的传动员、报名组织、项目培育、项目推荐工作,并为各团队提供相应的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条件,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支持。
2.项目培育是持续性工作,各学院应及时跟进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产品或服务、市场调研、撰写商业(创业)计划书。学校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创业大赛工作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574968108@qq.com,并将本学院初赛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西校区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二楼B207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62509209
大赛专用邮箱:hngcxycy@126.com(此邮箱不接收单个参赛团队发送参赛材料)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附件:
1.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报名及择优推荐项目数量指标分配表
2.创业(商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3.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模板
4.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申报表
5.72886必赢欢迎光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
6.河南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互联网+”创业大赛指导老师的政策支持
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网上报名及择优推荐项目数量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在校生人数 |
网上报名 项目数量 |
择优推荐 项目数量 |
1 |
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 |
1282 |
51 |
6 |
2 |
材料工程学院 |
849 |
34 |
7 |
3 |
纺织学院 |
1670 |
67 |
12 |
4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798 |
32 |
8 |
5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1276 |
51 |
13 |
6 |
服装学院 |
1945 |
78 |
8 |
7 |
机械工程学院 |
2539 |
102 |
8 |
8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1880 |
75 |
7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1923 |
77 |
5 |
10 |
计算机学院 |
1133 |
45 |
5 |
11 |
软件学院 |
2290 |
92 |
6 |
12 |
理学院 |
798 |
32 |
3 |
13 |
管理工程学院 |
1718 |
69 |
3 |
14 |
商学院 |
1732 |
69 |
7 |
15 |
会计学院 |
2601 |
104 |
17 |
16 |
经济贸易学院 |
1309 |
40 |
5 |
17 |
艺术设计学院 |
1736 |
69 |
15 |
18 |
人文政法学院 |
1140 |
46 |
4 |
19 |
外语学院 |
1114 |
45 |
3 |
20 |
国际教育学院 |
2475 |
99 |
5 |
合计 |
32208 |
1288 |
147 |